建筑資質代辦一體化服務平臺
18611092150
首頁 >>當前位置:首頁>>新聞資訊>>常見問題 >

眾聚小課堂:建設項目的安全實施"三同時”是什么?

  2021-05-13 01:49:36    639     眾聚企服
建設項目的安全實施"三同時"原則:

生產經營單位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,必須與主體工程
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。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。

建設項目的安全實施"三同時"原則的法律規定:


1. 《勞動法》(2009年8月27日)第53條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。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。

2. 《礦山安全法》(2009年8月27日)第7條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。

3. 《建筑法》(2011年4月22日)第38條建筑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,應當根據建筑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;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,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,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。

4. 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"三同時"監督管理辦法》(2015年4月2日)第3條本辦法所稱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,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用于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設備、設施、裝置、構(建)筑物和其他技術措施的總稱。
Tag標簽:

業務推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