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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》12月1日施行:先漲價再降價被禁止!

  2020-12-01 01:02:22    686     眾聚企服

為了規范經營者的促銷行為,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,保護消費者、經營者合法權益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臺《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》,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
這個規定對市場上的多種促銷活動做了規范,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解決先漲價再降價的問題。

規定明確指出,經營者折價、減價,應當標明或者通過其他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表明折價、減價的基準。

未標明或者表明基準的,其折價、減價應當以同一經營者在同一經營場所內,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最低成交價格為基準。

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的,折價、減價應當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為基準。

 

此外,該規定還要求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五萬元,非現金形式的獎品按照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計算金額。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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